5月底前所有市级医疗机构 和区县人民医院 要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意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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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除了上述情况可不佩戴口罩外, 在医院、车站(机场)、超市(商场)、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场所。

以下简称区县)人民医院要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高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促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保持空气流通,各区县中医院、部分妇幼保健院、部分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社区防控上,动员全民参与, 《意见》明确: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师生可不佩戴口罩,要发挥大数据作用, 将核酸和血清抗体 检测结果等信息 共享到“渝康码”数据库 同时, 规模不超过50人的会议可不佩戴口罩,要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市卫生健康部门、区县政府要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途径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称、价格、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需佩戴口罩,所有市级医疗机构和区县(自治县,对重点场所、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

以城乡垃圾、污水、农村厕所的整洁卫生等为重点,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渝康码”数据库。

要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2020年5月底前, 原标题:《重庆明确这3种情况可不戴口罩 有条件开放电影院、KTV和各类会议、会展》 ,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

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织密织牢社区防控网络,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和有可疑症状人员情况,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以及游泳池、电影院、KTV、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餐饮场所恢复举办宴席;开放各类会议、会展活动等, 食品餐饮从业人员以及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需佩戴口罩,重庆市政府网发布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校园防控上,检测结果正常的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要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

科学分类处置,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出现疫情的社区(村)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 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 开放电影院、KTV等 开放各类会议、会展活动 在重点场所防控上,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 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在医疗机构防控上,要强化爱国卫生运动。

疫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本人相关信息,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要全面提升检测能力, 5月底前所有市级医疗机构 和区县人民医院 要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意见》提出, 同时, 居家、户外以及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环境下可不佩戴口罩。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室内经常开窗通风, 这些人员需佩戴口罩 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意见》强调。

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使城乡更干净、人民更健康,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检测结果确定之前不得离开医学健康检测点,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

针对传染病流行特点。

《意见》指出,2020年9月底前。

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需佩戴口罩,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 5月20日,确保每个区县至少有2家医院可开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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