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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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免征个人所得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免征个人所得税,比照执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 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标 题: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0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我要纠错】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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